决定搬家方法和费用
搬家方法
- 较为常见的搬家方式有普通搬家、包装搬家与保管搬家(《搬家货物标准条款》 第2条第2项)。
类别
|
内容
|
普通搬家
|
要搬家的人负责打包与整理搬家货物,搬家公司仅负责运输的搬家方式
|
包装搬家
|
要搬家的人委托搬家公司负责打包与整理搬家货物,搬家公司负责搬家货物的打包、运输、整理等全部流程的搬家方式
|
保管搬家
|
使用普通或者包装搬家方式时,搬家公司根据顾客的委托,将搬家货物保管一定时间后再进行移交的搬家方式
|
选择获得许可的搬家公司
请务必确认是否属于获得许可的搬家公司。
- 获得许可的搬家公司按照许可标准,加入500万韩元以上的损失赔偿履行担保保险,搬家行李受损时很容易获得赔偿。
- 消费者为了确认搬家公司是否获得许可可以在搬家行李估价或者签定合同时要求其出具依据材料(货运代理业许可证复印件),访问韩国货物汽车货运代理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kta.or.kr)或者咨询当地货运代理协会,均可确认其是否属于获得许可的公司(韩国货物汽车货运代理业联合会 – 货主/消费者广场 – 选择搬家货运公司)。
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
确认搬家条件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确认以下搬家条款(韩国货物汽车货运代理业联合会–货主/消费者广场–选择搬家货运公司)。
· 确认搬家行李的发货与收货条件(是否使用吊舱、梯子等设备以及费用)
· 确认搬家行李的种类与办理
· 确认付款方法
与搬家公司签订合同
- 由搬家公司说明条款与交付领取
· 搬家公司接受顾客搬家货物运输委托时,需向顾客说明合同内容,以使顾客理解,向顾客明示搬家货物条款,顾客要求时,提供上述条款的复印件。但是,合同书上记录有上述条款的全部内容时,可提供合同书以代替条款复印件(《条款规定相关法律》第3条与《搬家货物标准条款》第5条第1项)。
- 填写与交付搬家货物运输合同书
· 搬家公司在说明搬家货物条款等后,签订合同书并提供给顾客(《搬家货物标准条款》第5条第2项)。
· 关于运费等,搬家公司不得在合同书上填写超出报价单上记录的金额。但是,由于遵照顾客的要求,搬家货物的明细、保管期限或者选择包装和整理等与运费有关的事项出现变动而导致超出报价单记录金额时,在事先告知顾客超额的情况下,可将超出的金额填写在合同书上(《搬家货物标准条款》第5条第3项)。
支付搬家费用
- 搬家公司向顾客交付合同书时,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当于运费等合计金额的10%作为定金(《搬家货物标准条款》第6条)。
- 除已支付的定金外,余下的金额根据搬家方法的不同,于以下时间支付即可(《搬家货物标准条款》 第8条第1项)。
类别
|
内容
|
普通搬家
|
顾客已确认移交全部搬家货物时
|
包装搬家
|
已确认整理全部搬家货物时
|
保管搬家
|
顾客已确认移交全部搬家货物时,或者已确认整理全部搬家货物时
|
- 原则上搬家公司就运费等不得要求顾客支付超出合同书上记录的金额。但是,由于顾客的责任导致搬家货物的明细、保管期限或者选择包装和整理等与运费有关的事项出现变动而导致超出合同书记录金额时,在事先告知顾客超额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其支付超出的金额(《搬家货物标准条款》第8条第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