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意义
民事诉讼的含义
- “民事诉讼”指的是为了保护私人的权利、维持司法秩序,由国家制定的审判制度。
- 已届清偿期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该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 此时可以提起的诉讼为金钱给付请求诉讼。
※ 如果债权的诉讼标的额在3千万韩元以下,应优先使用小额案件审判制度。
民事诉讼的管辖
- 民事诉讼向被告地址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如果在大韩民国没有地址或无法知道地址时,选择第二住址。如果没有住址或无法知道住址时,选择第三最后的住址(《民事诉讼法》第3条)。
- 但是,如果是关于因金钱消费借贷合同发生的转付金、返还请求等财产权的诉讼,可向请求标的、担保标的或可扣押的被告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1条)。
※ 韩国的法院地址相关信息可在<大韩民国法院-各级法院>中查看。
民事诉讼的提起
提交起诉状
- 诉讼通过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法》第248条)。
起诉状的制定
- 起诉状应包含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请求意图、请求原因等。
※ 起诉状格式可在<大韩民国法院电子信访中心-使用指南-表格汇总>中查看。
· “请求意图”指的是请求的内容,记录如下。
[例:金钱给付请求的诉讼]
1. 被告向原告给付ㅇㅇㅇ韩元,以及在此金额基础上按照年利率20%计算的从诉讼状副本送达第二天起到全部还清之日的金额。
2. 被告负担诉讼费用。
3. 可对第1项申请假执行。
请求以上判决。
· “请求原因”指的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成立原因,记录如下。
[例:金钱给付请求的诉讼]
1. 被告于2008年3月1日向原告借了韩币ㅇㅇㅇ,并约定清偿期为1年,利息按年利率10%计算。
交纳印花税
- 根据诉讼标的的价额,起诉状须同附相当于如下金额的印花(《民事诉讼等印花法》第1条正文)。
- 印花费计算方法如下(《民事诉讼等印花法》第2条)。
诉讼标的的请求金额
|
印花费计算方法
|
不足1000万韩元
|
诉讼标的额 X 10000分之50
|
1000 万韩元以上 ~ 不足 1 亿韩元
|
诉讼标的额 X 10000分之45 + 5000韩元
|
1亿韩元以上 ~ 不足10亿韩元
|
诉讼标的额 X 10000分之40 + 55000韩元
|
10亿韩元以上
|
诉讼标的额 X 10000分之35 + 555,000韩元
|
- 也可以利用现金、或在收纳银行或印花交纳代行机构的网上主页利用信用卡或借记卡等交纳相当于印花费的金额来代替贴印花(《民事诉讼等印花法》第1条补充内容,《民事诉讼等印花规则》第27条及第28条2)。
小额案件审判
小额案件审判的意义
- “小额案件审判”指的是通过诉讼请求给付3千万韩元以下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有价证券的一定数量的案件。
- 针对金钱消费借贷,如果请求该债务清偿的金钱给付请求诉讼中诉讼标的额在3千万韩元以下,为了加快案件处理速度,规定遵从小额案件审判程序(《小额案件审判法》第2条第1项,《小额案件审判规则》第1条2)。
- 小额案件审判程序是对民事诉讼一审的特别程序,因此对小额案件审判的抗告或上诉的程序遵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而不是小额案件审判程序。
※ 有关小额案件审判相关的详情,请在本网站的“小额案件审判”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