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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交易
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的含义
- 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用其他给予代替原来的债务履行时,和清偿具有相同效力(《民法》第466条)。
· 例如,借了500万韩元的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后,用自己的钻戒代替本应给付的500万韩元履行金钱债务的情况就属于代物清偿。
代物清偿的条件
- 当事人之间须有代物清偿的协议。
- 须存在债权。
- 须约定用其他给付代替原有给付:
· 其他给付不要求和原有给付有相同价值。
· 因此负有500万韩元债务的债务人也可以和债权人约定用价值400万韩元的钻戒代替。
- 须有代替原有债务履行的其他给付实际被实行。
代物清偿的效果
- 代物清偿形成后,和清偿具有相同的效果(《民法》第466条)。
- 因而借款债务得以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