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象

外交官免税店
- 仅限可以享受免除关税的驻韩外交官及外国公馆人员使用外交官免税店(《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 第5条第1项)。

出境大厅免税店
- 出境大厅指的是在机场、港口保税区内,出国人或因客机(客船)中转而临时逗留的人为乘坐航班或船舶而等候的场所(《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2条第6号)。
- 出国的本国人、外国人及前往外国的客机(客船)中转造成的临时逗留者可以使用出境大厅免税店(《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5条第2项)。

市内免税店
- 市内免税店位于出境大厅以外的地点,因此仅限出国的本国人和外国人使用市内免税店(《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5条第2项)。
护照及机票

护照
- 意欲前往外国旅行的公民须持有护照,在免税店购买物品时,也需要持有护照(《护照法》第2条)。
· 在订购免税品后,如果遇到护照到期、改名等原因导致需要重新发行护照,则须事前联系购物的免税店,变更护照信息。

出国航班、客轮信息
- 免税店和普通购物中心不同,只有确定出国的外国人才可以使用。因此,如果想使用免税店,需要知道确定的出国日期、时间和航班号。
· 如旅行日程变更或出国信息输入错误,应事先联系购物的免税店,变更出国信息。
订购

在外交官免税店订购免税品
- 想在外交官免税店购买免税品的人,须向外交官免税店提交确认属于《关税法》第88条第1项第1号至第4号相应人员的免税通关申请书(《关税法》第88条,《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0条第1项及附件第6号格式)。
- 如想购买酒类和香烟,须提交外交部长官发行的免税通关委托书,可在批准限度内购买酒类和香烟(《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0条第1项及附件第8号格式)。

在市内免税店订购免税品
- 仅限出国的当事人能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品(《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5条第2项)。
- 如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品,购买者须领取自己签字的交换券(包括电子签名的电子式交换券)(《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2条第1项)。

在出境大厅免税店订购免税品
- 仅限出国的当事人能在出境大厅免税店购买免税品(《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5条第2项)。
- 如在出境大厅免税店购买免税品,可直接取走免税品,因此需要有护照和机票。

在网上免税店购买免税品
- 仅限出国的当事人能在网上免税店购买免税品(《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1条第1项)。
- 如在网上免税店购买免税品,购买人须领取自己签字的交换券(包括电子签名的电子式交换券)(《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2条第1项)。

在机内免税店订购免税品
- 与使用机内免税店有关的事项,敬请咨询各航空公司机内免税店。
支付

现金支付
- 消费者损失补偿保险合同
· 在网上免税店以现金支付时,为了购买安全,如愿意,可在提货前将支付金额存入第三方,或选择签订消费者损失补偿保险合同(《关于电子商务交易等的消费者保护法》第24条第2项)。
· 如选择签订消费者损失补偿保险合同,在付款完毕时,将出具保险证书。
- 付款
· 可用韩元或者外币支付,用外币支付时,在计算汇率时可按有利于顾客的方式省去零头,没有零钱时必须用韩元支付(《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17条)。

银行卡支付
- 可使用国内及海外发行的信用卡支付。 但,使用海外发行的信用卡时将会征收海外使用手续费。
购买免税品时的注意事项

可以购买的时间
- 市内免税店及网上免税店,由于将免税品运至引渡场需要时间,因此只能在出国日的一定时间之前购买。
- 因各航空公司机内免税店存在差异,请通过欲使用的免税店进行确认。

可购买限度及免税限度
- 免税限度
· 免税限额以每名旅客的携带品或者另寄品(海关关长确认运出的物品重新携带入境的商品除外)的合计征税价格为准,不得高于800美元(《关税法》第96条第1项第1号与《关税法实施规则》第48条第2项)。
√ 免税限度应将外国物品及本国物品加在一起计算;以从海外带来的所有携带品为准计算,包括在韩国国内免税店及海外购买的物品等。
· 在基本免税限度之外,对下列酒类、香烟、香水也予以免除关税(《关税法》第96条第1项第1号及《关税法施行规则》第48条第3项)。
√ 酒:2瓶(限2升以下、400美元以下)
√ 烟类:香烟200支、雪茄烟50支、电子烟 (香烟型200支、尼古丁溶液20毫升、其他类型110克),此外烟类250克(但,携带两种以上香烟时,仅限一种免税)。
√ 香水:60毫升
· 但,针对未满19岁者携带的酒类、香烟,不予以免除关税,依据《关税法》第196条第1项第1号但书及该条款的第2项规定购买品中包括本国物品即酒类、烟类、香水类时,在单独免税范围内扣除该本国物品的购买数量(《关税法》第96条第1项第1号及《关税法施行规则》第48条第3项)。

飞机换乘
- 换乘飞机时,因为行李一般会直接送往最终目的地,因此可以将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携带进机内。
- 液体炸弹正在逐渐成为国际性新威胁,因此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的建议,自2007年3月1日起,对所有从位于大韩民国的机场出发的国际线航班(包括中转、换乘),就携带液体凝胶类进入飞机客舱内做出如下限制:
- 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可以携带液体、喷雾及凝胶类物品进入飞机内部(《液体·喷雾·凝胶类等飞机内禁止携带物品管理标准》第5条第1项)。
· 容器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1ℓ(20.5㎝X20.5㎝, 25㎝X15㎝或者与此同等大小),必须装在透明可开闭的塑料袋中,容器可完全装入袋中的分量
· 装入容量不超过100㎖或者与此等同的容量(3.4盎司、100克)的容器
· 不得在容量超过100㎖的容器内装入部分液体、喷雾及凝胶类物质进行运输。但,可携带容量超过100㎖的空容器
· 1名乘客仅限携带1个塑料袋
※ 在接受安检前,装有液体、喷雾及凝胶类物品的塑料袋应和其他行李分开交给机场安检员。
- 但,如在免税店购买的物品满足以下条件,可例外携带进入飞机内部(来源:参考“仁川国际机场网站中的出发-出境流程-限制物品”)。
· 免税店提供的国际标准方式制造的安全防揭透明袋(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STEB)里装着相应物品的;
· 购买免税品当时收到的购物发票一并密封在安全防揭透明袋内,或附着其上的;
· 乘坐前往最终目的地的飞机前,保持安全防揭透明袋未开封状态的。
※ 根据是否接受国际民航组织的建议,每个国家的规定可能不同。在海外机场换乘时,按照规定不同,可能发生对所携带液体、凝胶类物品实施没收、废弃处理的情况,因此必须事前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确认相应国家对换乘旅客的安全规定。

确认入境国家的通关规定
- 每个国家都有对各自旅客携带品的通关规定,因此即便是在韩国免税店购买的物品,在进入外国时,也应按照该国的通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 因此,即便是进入韩国时可以免税的物品,根据相应国家的旅客携带品通关规定,可能被征税或禁止携带进入,所以最好事先确认将进入的国家对旅客携带品的通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