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店的种类

外交官免税店
- 外交官免税店指的是向因以下理由可享受免除关税的人销售物品的免税店(《关税法》第88条第1项、《关税法施行令》第108条及《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 第2条第1号)。
· 驻韩的外国大使馆、公使馆及其他此类机关的业务用品;
· 驻韩的外国大使、公使及此类使节及其家属使用的物品;
· 驻韩的外国领事馆及其他此类机关的业务用品;
· 驻韩的外国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他此类机关的职员及其家属使用的物品。

出境大厅免税店
- 出境大厅免税店是指向从出境大厅离境的人员或者因客机(客船)中转而临时逗留的人员销售商品的保税卖场(《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2条第2号)。

市内免税店
- 市内免税店是指在除机场及海港的保税区以外的场所,向离境人员或者因客机(客船)中转而临时逗留人员销售商品的保税卖场(《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2条第4号)。
※ 网上免税店
· 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的方法销售商品,上述免税店可另行运营在线网站(《关税法》第196条第3项、《关税法施行令》第192条之5第4项及《关于保税卖场运营的告示》第21条第1项)。
※ 机内免税店
· 从事航空运输业经营的法人在飞机内销售物品的,一般被称为机内免税店(《关税法》第143条第1项)。
指定免税店的种类

指定免税店
- 指定免税店是指以济州特别自治道的旅客将购买品携带到其他地区为条件销售免税品的免税店,被设立于济州特别自治道的国内线机场、客轮站的出发厅或者济州国际会展中心内济州海关关长指定的地方 (《济州特别自治道设置及国际自由城市建设特别法》第177条第1项,《针对济州特别自治道旅客的免税店特例规定》第4条及《关于运营济州国际自由城市指定免税店的告示》第2条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