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执照的更新
理由和时间
- 自驾照获得之日起,每到10年(但,65岁-75岁的,为5年;75岁以上的,为3年;单眼失明的人取得第一种驾驶执照中普通驾照的为3年),驾驶执照持有人应当定期更新其驾照(《道路交通法》第87条第1款)。
申请更新驾驶执照
提交驾照更新申请书
- 已有驾驶执照的人必须在其更新时限内,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提交到市·道警察厅长(《道路交通法》第87条第1项、《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53条以及《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第81条)。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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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执照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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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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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全国驾驶执照考场或者警察署交通信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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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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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自驾驶执照考试合格之日起10年(但是,驾驶执照考试合格之日年龄在65岁以上、75岁以下的人为5年;75岁以上的人为3年;单眼失明者考取第一类驾驶执照中的普通驾照者为3年)当天所属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道路交通法》第87条第1项第1号。 -以后:自上一次驾驶执照更新日开始,每10年(但是,在上一次驾驶执照更新日年龄在65岁以上、75岁以下的人为5年;75岁以上的人为3年;单眼失明者考取第一类驾驶执照中的普通驾照者为3年)当天所属年份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道路交通法》第87条第1项第2号 - 驾照更新延期申请者:延期事由消灭日起3个月以内(《道路交通法施行令》第55条第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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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第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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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驾驶执照更新发放申请书(《道路交通法施行规则》另纸第59号格式) ② 出示身份证明书(在申请人资源的情况下,可使用指纹信息替代进行本人验证) ③ 照片1张 ※ 申请人为外国人或海外同胞时,不同意通过《电子政府法》第36条规定的行政信息共享证明外国人登录事实资料中,韩国国内滞留地相关信息或者韩国居所申报事实证明中含国内居所相关信息的情况,须提交相应资料。 ※ 领取更新后的驾驶执照时,须返还原有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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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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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执照更新期间中,未更新换发时:#ff0000">:处以2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道路交通法》第160条第2项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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