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外国留学生
允许从事打工的对象及范围
许可对象
- 具有留学(D-2)或一般研修(D-4)资格的外国留学生,如果想打工,须是具备一定的韩语水平,并经过学校留学生负责人的确认的人。(参考《出入境管理法》第20条及法务部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2023. 8第37
语学研修生仅限自资格变更日起持有签证者自入境日起已过6个月的人员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的在校语学研修生预定毕业者可以打工即使持有D-4签证也不包括在期间制就业许可对象范围内
- 留学课程结束大专学士2学士4却因学分不够等不具备毕业条件例外获得滞留的人排除在许可对象之外参考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第37)。
但硕·博士课程结束正规课程结业后准备论文的人员允许打工但是因学分或出勤率不够等明显是因学业懈怠造成毕业拖延者例外
- 即便属于上述的允许条件也限定每周30小时工作休息日公休日假期中无限制允许规定排除在规定适用范围之外参考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第37)。
※ 未经过法务部长官的许可打工的,有可能被驱逐出境或劝告自行出境,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3千万以下的罚款。(《出入境管理法》第46条第1项第8号、第67条第1项第1号及第94条第12号)
许可领域
- 允许外国留学生打工的领域如下。参考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第38
1. 一般口译笔译、餐饮业辅助、一般事务辅助等。
2. 提交公认的本国政府签发犯罪记录证明及法务部长官指定医疗机构发行入职体检报告的,英语儿童咖啡店、英语夏令营的安全辅助人员、游乐辅助人员等的活动。
3. 旅游指南辅助及免税店销售辅助等
即便是要在上述时间制就业领域内从业的如果是根据国内法律规定须具备一定资格的职种也须具备相关资格和条件
4. TOPIK 4级(修完KIIP第4阶段)以上的,制造业例外允许(原则上仅限营业执照上有制造业、建筑业的)
5. 时间制或全日制季节性劳动活动
6. 放假期间在学位课程(D-2)留学生的专业领域(E-1~E-7)允许领域签订合同并进修实习等以实习生形式工作的实习活动
※ 但,根据国内法律要求拥有特定资格条件的,从事其工作须满足其资格条件
许可范围
- 不同的韩语水平、学位课程允许的时间如下。(参考“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 第37页)

大学类型

年级

韩语能力标准

①TOPIK

②社会综合项目

③世宗学堂

开始时间

允许时间

认证大学、成绩优秀者优惠

工作日

周末、放假期间

语学研修课程

无关

①TOPIK 2级

②修社会综合项目第2阶段以上或预先评价41分以上

③修世宗学堂中级1以上

X

6个月后开始

10小时

10小时

O

20小时

25小时

大专学士课程

无关

①TOPIK 3级

②修社会综合项目第3阶段以上或预先评价61分以上

③修世宗学堂中级1以上

X

立即开始

10小时

10小时

O

25小时

不受限

30小时

学士课程

1~2年级

X

立即开始

10小时

10小时

O

25小时

不受限

30小时

3~4年级

①TOPIK 4级

②修社会综合项目第4阶段以上或预先评价81分以上

③修世宗学堂中级2以上

X

立即开始

10小时

10小时

O

25小时

不受限

30小时

硕士/博士课程

无关

X

立即开始

15小时

15小时

O

30小时

不受限

35小时

来源: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2023.8., 参见第37页

※ 想要根据最新指南获得正确咨询的,请拨打☎1345电话或预约访问后访问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