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金融消费者保护
消费者纠纷的调解
纠纷调解机制
- 为调解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发生的纠纷,韩国消费者院设有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基本法》第60条第1项)。
纠纷调解的除外对象
- 即使向韩国消费者院的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纠纷调解申请,但①已向金融监督院提出金融纠纷调解申请,或以经过纠纷调解程序事项的相同内容,重新申请损失救济的;②向韩国消费者院请求损失救济后,以此内容向金融监督院申请损失救济的,将排除在纠纷调解对象之外(《消费者基本法》第35条第2项及《消费者基本法施行令》第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