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汇追回支持制度
概念
※ “错汇”是指,因汇款人差错,错误填写或录入收款金融机构、收款账号等,而资金(包括预付电子支付手段)移动至收款人的交易(《储户保护法》第2条第9号及《储户保护法施行令》第3条之2)。
追回支持申请
追回支持对象
· 自2021年7月6日以后发生错汇的;
· 已通过资金转账金融机构等提出追回申请,但尚未追回的;
· 错汇金额为超过5万韩元并不超过1千万韩元的(2023年1月1日以后错汇的,则适用超过1千万韩元并不超过5千万韩元)。在此情况下,非法所得返还债权额以1笔整个非法所得返还债权为准,而部分非法所得返还债权的追回支持申请将受限制;
· 追回支持申请日在自错汇日起1年以内的。在此情况下,错汇日不计入在内;
· 就错汇,没有进行法律手续的。
申请方法
- 错汇的汇款人,可以通过下列方法向存款保险公社提出追回支持申请(《储户保护法》第39条之2第1项及《错汇追回支持规定》第12条第1项):
· 现场申请:存款保险公社(客服中心 ☎1588-0037)
※ 追回支持对象示例
Q1) 错汇追回支持申请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A1) 可以就修订《储户保护法》实施日(2021年7月6日)以后发生的错汇,自错汇之日起1年内(错汇日不计入在内)提出追回支持申请。
Q2) 错汇追回支持对象金额为多少?
A2) 存款保险公社的错汇追回支持对象金额为超过5万韩元并不超过5千万韩元。但,仅限2021.7.6.(《储户保护法》实施日)以后超过5万韩元并不超过1千万韩元的错汇、2023.1.1.(对象金额扩大实施日)以后超过1千万韩元并不超过5千万韩元的错汇申请追回支持,且不适用追溯。具体案例如下:
① 案例:在2022年12月错汇15百万韩元的;
☞ 超过1千万韩元并不超过5千万韩元的错汇,仅限2023.1.1.以后发生的错汇为追回支持对象,由此,不能申请追回支持。
② 案例:应当汇出3千万韩元,但在2023.1.错汇7千万韩元的;
☞ 汇款额超过5千万韩元,但错汇导致的非法所得返还债权额不超过5千万韩元,由此,可以申请追回支持。
Q3) 不经过金融机构的追回程序,能否直接向存款保险公社提出追回支持申请?
A3) 事先未经过金融机构追回程序的,不能向存款保险公社提出错汇追回支持申请。
汇款人错汇后,首先可以通过该金融机构请求追回,此时,联系上收款人的,无需另扣除追回相关费用,即可追回错汇金额。
※ 确认错汇申请对象与否及追回支持申请可在<
存款保险公社-错汇追回支持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