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合同的解除
“违法合同的解除权”是指?
- 金融产品销售者或金融产品咨询者(下称“金融产品销售者等”)违反“①适合性原则”、“②适当性原则”、“③说明义务”、“④禁止不公正营业行为”、“⑤禁止不当劝诱行为”规定并与普通金融消费者就金融产品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该合同的权利(《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1项前段)。
合同解除权要求对象
- 就“①普通金融消费者与金融产品直销者或金融产品咨询者之间保持持续性交易(合同的签订适用《关于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业的法律》第9条第22项所规定的集合投资规定的,则包括其适用期限),且②由普通金融消费者解除时,造成财产损害的金融产品”,可要求其合同的解除【《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1项及《
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督规定》第31条第1项】。
- 但,不允许对下列金融产品要求解除合同(《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督规定》第31条第1项):
1. 与互联网投资挂钩金融业者签订的合同;
2. 以韩元计价的可转让存单;
3. 封面票据;
4. 其他类似于以上1.至3.中规定的金融产品;
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 违法合同的解除,可以自普通金融消费者就签订合同认知违反事项之日起1年内提出(《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1项前段及《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2项前段)。
- 在此情况下,该期限应属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的范围(《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2项后段)。
违法合同的解除要求程序
要求合同解除及接受等
- 普通金融消费者欲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填写“①金融产品名称和②《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违反事实”的合同解除要求书附上证明违反事项的材料后,提交至金融产品直销者或金融产品咨询者(《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1项前段、《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3项前段及《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督规定》第31条第2项)。
- 在此情况下,欲要求解除《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所规定责任保险的,应当持有同类其他责任保险(《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3项后段)。
- 金融产品销售者应当自收到解除要求之日起10日内,向普通金融消费者通知接受与否,而拒绝时,应当通知拒绝事由(《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1项后段)。
合同的解除及禁止要求相关费用
- 金融产品销售者等,无如下正当事由,不遵从合同解除要求的,普通金融消费者可解除该合同(《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2项、《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施行令》第38条第4项及《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监督规定》第31条第4项):
※ 正当事由是指?
· 未就违反事实提供证据或提供虚假内容的;
· 合同签订当时无违反事项,但普通金融消费者根据合同签订后的情况变化主张违反事项的;
· 经普通金融消费者同意,纠正违反事项的;
· 金融产品销售者等自收到合同解除要求之日起10日内,向普通金融消费者提供所需的客观、合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没有《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违反事项的。但,无法在10日内向普通金融消费者提供材料的,遵守下列各情形:
√ 无法确认要求解除合同的普通金融消费者联系电话或地址,或因类似事由,无法在合同解除要求的接受通知期限内联系的:在该事由被解除后,立即进行通知;
√ 以就《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违反事实核实相关材料为由,经普通金融消费者同意,合同解除要求的接受通知期限得以延长的:在延长期限内予以通知。
· 有明确事由表示,普通金融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已认知金融产品销售者等的行为有《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违反事实的。
- 合同被解除后,金融产品销售者等不允许要求手续费、违约金等合同解除相关的费用(《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47条第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