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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可以在韩国消费者院接受被害救济。
韩国消费者院
- 韩国消费者院是由国家成立的专业机构,目的是增进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生活,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基本法》第65条及韩国消费者院网站-韩国消费者院简介)。
- 韩国消费者院负责的业务如下所示(《消费者基本法》第35条第1项):
· 消费者权益相关制度和政策的研究及建议
· 为增进消费者权益,必要时对包括物品等的规格、质量、安全性、环境性的试验、检查及价格等在内的交易条件或交易方法进行调查、分析
· 为增进消费者权益、提高安全和消费生活而收集、提供信息并进行国际合作
· 消费者权益增进、安全及能力开发相关教育、宣传及广播电视事业
· 消费者投诉处理及被害救济
· 为增进消费者权益及生活消费合理化而进行综合调查、研究
· 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委托的增进消费者权益相关调查等业务
· 依照《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0条第7项,受公正交易委员会委托的同意决议履行管理
· 其他消费者权益增进及安全相关业务
被害救济申请及程序
- 被害救济是经事实调查、专家咨询等后,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 建议当事人双方公平且客观地达成协商的制度,目的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害进行救济(韩国消费者院网站-被害救济-程序指南)。
- 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帮助的,可以通过申请使用韩国消费者院的被害救济制度(《消费者基本法》第55条)。
※ 韩国消费者院的被害救济申请方法
· 首先进行消费者咨询,然后填写申请表,与证明材料一同通过以下方法申请
√ 证明材料:合同相关根据材料(合同、发票等),向经营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电子文书或留言板材料复印件(截图或打印件)等证明材料
· 现场申请:①(韩国消费者院本院)忠清北道阴城郡孟洞面龙头路54,韩国消费者院1楼现场咨询室
②(首尔分院)首尔特别市松坡区松坡大路167(文井Tera塔A栋15楼)韩国消费者院首尔分院现场咨询室
· 邮寄申请:(27738)忠清北道阴城郡孟洞面龙头路54,韩国消费者院6楼消费者咨询室
· 传真申请:☎043-877-6767
· 在线申请:韩国消费者院网站-医疗相关被害救济申请(www.kca.go.kr
- 被害救济程序如下所示:
Q. 韩国消费者院可以受理所有案件的被害救济吗?
A. 韩国消费者院依照《消费者基本法》第35条第2项、第59条及《消费者基本法施行令》第28条等规定实施被害救济,以下情形不属于被害救济处理对象
√ 因经营人的破产、停业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掌握所在地的情形
√ 无法证明(包括未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医疗纠纷当事人)主张的情形
因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提供的医疗服务等发生损害的情形
在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接受纠纷调解裁定或正在处理中的案件的情形
正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情形
※ 韩国消费者院的保健医疗相关被害救济案例可以通过“韩国消费者院网站-被害救济信息-各类别被害救济案例”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