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
禁止差别待遇
差别待遇的概念
- “差别待遇”是指,对下列事项无合理理由给予不利的待遇(《关于保护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等的法律》第2条第3号):
· 工资;
· 定期奖金、节日奖金等定期发放的奖金;
· 经营绩效奖金;
· 其他关于劳动条件及福利等的事项。
禁止差别待遇
- 用人单位不得以期限制劳动者为由,较在相应经营活动或经营场所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且签署无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实行差别待遇(《关于保护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等的法律》第8条第1项)。
- 用人单位不得以短时间劳动者为由,较在相应经营活动或经营场所从事同类或类似业务的全日制劳动者,实行差别待遇(《关于保护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等的法律》第8条第2项)。
※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时常聘用劳动者不超过4人的经营活动或经营场所(《关于保护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等的法律》第3条第2项、《关于保护期限制及短时间劳动者等的法律施行令》第2条及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