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
协商
- 消费者可将受害事实等告知经营者并根据经营者制定的消费者受害赔偿标准与经营者协商是否进行赔偿。如果经营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则根据相关法令或《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来解决。
经营者拒绝协商
- 尽量要求经营者以书面方式提供关于拒绝理由的根据或材料。
- 如果经营者不提供关于拒绝理由的根据材料,可以备注下与经营者的对话内容或重要事项,在向纠纷解决机构请求帮助时将起到作用。
- 同时,请向经营者表明自己将会向受害救济及纠纷解决机构或有关行政机关等委托处理不满事项。
- 如果经营者没有就赔偿表明明确立场或表现出消极的态度,请指定具体日期并要求经营者明确表明赔偿意向。
- 如果得不到对方回信或对方拒绝赔偿,请告知经营者,本人将请求消费者受害救济及纠纷解决机构和小额诉讼审判等受害赔偿及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相关内容。
<参考:1372消费者咨询中心>
经营者拒绝接受消费者的不满及赔偿要求
经营者拒绝接受消费者的不满及赔偿要求
- 如果经营者拒绝接受消费者的不满及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地方自治团体消费生活中心、韩国消费者院、消费者团体等申请受害救济,或是向法院提出用小额诉讼审判、支付命令、民事调解、民事诉讼等司法救济手段予以解决。
消费者咨询及委托处理受害救济
- 向消费者咨询中心【电话咨询☎ 1372或线上咨询(
www.ccn.go.kr)】,各地方自治团体的消费者受害救济机构、消费者团体等申请咨询,咨询员会提供适当的处理方案或是引导消费者通过受害救济或纠纷调解等程序得到受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