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受害发生事实
记录受害发生事实
- 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等后,如果发生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将自己所购物品的瑕疵或受害内容以及希望如何解决此问题等内容明确告知销售者。因此须拍摄并保管好记载物品瑕疵或受害事实的照片或视频等可作为证据的材料。
- 收集质量保证书与相关受害事例及规定等,事先确认赔偿要求是否正当。
联系经营单位
联系经营单位
- 如发生受害事实,要尽快向销售者告知不满事项,并保管好记录此事实的原件及复印件。
- 在联系经营者(销售者)时,如果是零售商,大部分会对退换的期限有所规定,因此最好尽快联系。
·事先准备好收据、订货单、商品说明书、质量保证及修理等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联系经营者。
·通过电话告知不满事项时,最好记录下对方是谁、通话时间、以及对话的内容。
·务必向经营者明确告知受害及不满事项。收据、照片、电子邮件、电话内容记录等所有相关记录的原件最好由本人保管,只将复印件递交给对方。
事先了解受害救济程序
事先了解受害救济程序
- 在交易及使用物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因发生侵害所造成的纠纷,解决方法大致可分为①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协商解决;②消费者团体等第三机构介入,通过斡旋、调解、仲裁等手段解决;③通过诉讼解决等三大类。
·消费者可以直接与经营者联系,告知权益受到侵害之事实,并要求得到赔偿。如果经营者对前述消费者的不满和赔偿要求予以拒绝,消费者可向地方自治团体消费生活中心、韩国消费者院、消费者团体等单位提出被害救济申请或是向法院提出小额诉讼审判、支付命令、民事调解或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