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济制度的概念
法律救济制度的概念
- “法律救济制度”是指对经济困难或未能充分受到法律保护者,以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等发放提供法律救济的制度。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免费享有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法》第1条、第2条、第7条及《法律救济法施行令》第4条第3项第5号)。
对暴行·伤害案件受害者的免费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的对象
- 因他人的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者与其配偶(包括事实婚姻关系)、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以下称“受害者”)可以在大韩法律救助公团免费接受法律救济。
法律救济的内容
- 暴行·伤害案件的受害者可以享有法律咨询、律师或公益法务官的诉讼代理、其他法律事务有关的所有支援(《法律救济法》第2条)。
法律救济的申请
- 想要获得法律救济的暴行·伤害案件的受害者应当向相应地区的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提交下列材料:
· 民事案件等法律救助申请书或刑事法律救助申请书
· 居民登录表藤本
· 可以认定犯罪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判决书、公诉书、公共机关签发的犯罪受害事实证明、告诉书及告诉书受理证明、事实证明、案件处分结果通知书、其他具有公信力的材料)
· 主张事实证明资料(治疗费清单、今后治疗费预估表、身体鉴定书、其他可以证明受害事实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