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导致的刑罚失效
请求导致的刑罚失效
- 有期徒刑或监禁的执行终止或免除执行者补偿受害者的损失,在无资格停止以上刑罚的情况下,经过7年时,可以依据本人或检察官的申请宣告其刑罚的时效(《刑法》第81条)。
刑罚的当然时效
刑罚的当然时效
- 受刑人未受到资格停止以上的刑罚,自刑罚执行终止或免除执行之日起超过下列分类规定期限时,该刑罚失效。但是,拘留和罚款在其刑罚执行终止或免除执行时,该刑罚失效(《关于刑罚失效等的法律》第7条第1项):
1.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监禁:10年
2.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监禁:5年
3.罚金:2年
- 一个判决宣告多个刑罚时,自各刑罚执行终止或免除执行之日起,超过对最重刑罚的上述第1号至第3号的期限时,刑罚的宣告失去效力。但是,适用第1号及第2号时,有期徒刑和监禁视为同种刑罚,对各刑期进行合算(《关于刑罚失效等的法律》第7条第2项)。
※ 如果刑罚失效,则删除前科记录(受刑人名簿、受刑人名表)(《关于刑罚失效等的法律》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