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的概念
伤害的概念
- 伤害是指引发身体生理功能障碍的行为。例如,使得皮肤表皮剥离,引起中毒症状而致人眩晕、呕吐,牙齿脱落,引发疲劳或疲倦,处女膜撕裂,感染性病等均属于伤害。
《刑法》规定的伤害罪
单纯伤害罪
- 伤害他人身体时,将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资格停止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刑法》第257条第1项)。
尊亲属伤害罪
- 伤害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身体时,将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500万韩元以下罚金,还可以并罚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刑法》第257条第2项及第265条)。
重伤害罪
- 伤害他人身体而致其生命受到威胁或残疾、身患不治之症或疑难疾病时,将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罚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刑法》第258条第1项、第2项及第265条)。
尊亲属重伤害罪
- 伤害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身体而导致其生命受到威胁或残疾、身患不治之症或疑难疾病时,将处以2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罚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刑法》第258条第3项及第265条)。
伤害致死罪
- 伤害他人身体而致其死亡时,将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59条第1项)。
尊亲属伤害致死罪
- 伤害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身体而致其死亡时,将处以无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59条第2项)。
特殊伤害
- 以展现团伙或多人权势的手段或携带危险品伤害他人、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身体的(包括未遂),将处以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罚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刑法》第258条之2第1项、第3项及第265条)。
- 以展现团伙或多人权势的手段或携带危险品伤害他人、自己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身体,导致对方生命受到威胁或残疾、身患不治之症或疑难疾病时,将处以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并罚10年以下的资格停止(《刑法》第258条之2第2项及第2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