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已赠与著作权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赠与
- 著作财产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权利赠送给韩国著作权委员会(《著作权法》第135条第1项)。
- 想要赠与著作财产权者应当向韩国著作权委员会提交
赠与誓约书、赠与作品的复制品和证明自己为该作品著作财产权人的材料(《著作权法施行令》第75条第1项、《著作权法施行规则》第28条及附件59号格式)。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著作权保护期届满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期的届满
- 根据下列作品类型,保护期届满的作品无需得到作者的使用许可即可自由使用(《著作权法》第39条至第41条):
作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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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满期限计算的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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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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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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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死亡当年的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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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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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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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当年的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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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或别名作品 (作者未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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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作品当年的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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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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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作品当年的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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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利用公平方法,就可以将作品用于报道、批评、教育等。

作品的公平使用
- 除依据《著作权法》限制著作财产权的情况外,只要不与作品的通常使用方法冲突且不破坏作者的正当利益,即使不经过作者的同意,也可以使用作品(《著作权法》第35条之5第1项)。
- 判断使用作品是否属于公平使用时,须考虑下列事项(《著作权法》第35条之5第2项):
· 使用的目的及性质;
· 作品的种类及用途;
· 所用部分在作品整体中所占比重与其重要性;
· 作品的使用给该作品当前市场或价值,或者潜在市场或价值造成的影响。

可以根据CC协议使用著作物。

CC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以下称为“CC协议”)是使著作者在保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又能自由共享著作物的一种方式(参照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官网(http://ccl.cckorea.org )-了解CC协议)。
- CC协议是一种著作者事先许可的协议,以让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著作物,使用自己的著作物时,选择要遵守哪种使用许可条件并进行标识。想要使用适用CC协议的著作物者,即使不另外获得著作者许可,根据著作者标识的使用许可条件即可自由使用著作物(参照creative commons license官网(http://ccl.cckorea.org )-了解CC协议)。
可以自由使用公共作品。

公共作品的使用
- 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在工作上拟定发表的作品或者根据合同拥有全部著作财产权的作品,无需取得同意即可使用(《著作权法》第24条之2第1项正文)。
- 但是,作品有下列任一情形时,不得未经同意使用(《著作权法》第24条之2第1项但书):
· 包含与国家安全保障相关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
· 包含其他法律限制公开信息;
· 作品在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登记且作为《国有财产法》规定的国有财产或《公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规定的公有财产受到管理。

公共作品的类型及使用条件
第1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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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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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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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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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开政府许可 公共作品自由使用许可 ● 标明出处 ● 可用于非商用、商用 ● 禁止进行变形等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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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开政府许可 公共作品自由使用许可 ● 标明出处 ● 仅限用于非商用 ● 禁止进行变形等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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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开政府许可 公共作品自由使用许可 ● ● 标明出处 ● 可用于非商用、商用 ● 禁止进行变形等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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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开政府许可 公共作品自由使用许可 ● 标明出处 ● 仅限用于非商用 ● 禁止进行变形等二次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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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开政府许可官网
- 作为《国家财产法》规定的国有财产或《公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规定的管理公有财产,登记在韩国著作权委员的作品中,被认为是需被国民自由使用的公共作品,虽有《国有财产法》第65条之8及《公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第20条和第29条规定,但无需使用、收益许可或签订贷付合同,即可自由使用公共作品(《著作权法》第24条之2第3项、《著作权法施行令》第1条之3第2项前段)。

公共作品的使用
- 使用标记有“韩国公开政府许可”的作品时,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也不受使用许可期限限制,只要遵守使用条件,即可通过复制、分发、公共传播、表演、出租等方式自由使用所有著作财产权(《关于激活公共数据的提供及使用的法律》第26条第1项及韩国公开政府许可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