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权利人可以取得认证机构的权利人认证。
著作权权利人认证的含义
- “认证”是指为作品、实际演出、唱片、广播电视或数据库的使用许可等证明是正当权利人的行为(《著作权法》第2条第33号)。
权利人认证程序
- 想要取得权利人认证者应向韩国著作权委员会提交下列材料(《著作权法施行令》第37条第1项及《著作权法施行规则》第12条第1项):
ㆍ 权利认证申请表(《著作权法施行规则》附件第38号格式)
ㆍ 使用许可认证申请表(《著作权法施行规则》附件第38号之2格式)
- 申请人被认定为正当权利人(包括取得正当权利人的作品等的使用许可的情况)时,认证机构应认证相关内容并签发下列认证书(《著作权法施行令》第37条第2项、第3项及《著作权法施行规则》第12条第2项):
ㆍ 权利认证书(《著作权法施行规则》第39号格式)
ㆍ 使用许可认证书(《著作权法施行规则》第39号之2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