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工作与家庭生活
禁止不利待遇
禁止解雇及不利待遇等
- 经营者不得对因配偶分娩休假、育儿暂时停职、育儿期紧缩工作时间、照顾家属暂时停职、照顾家属休假, 照顾家属等实施工作时间紧缩的劳动者,进行解雇或给予不利待遇(《男女雇佣平等和支援事业家庭并立的法律》第18条之2第5项、第19条第3项正文、第19条之2第5项、第22条之2第5项及第22条之3第5项)。
禁止育儿暂时停职期间解雇
- 育儿暂时停职中不得解雇该劳动者(《男女雇佣平等和支援事业家庭并立的法律》第19条第3项正文)。
· 无法继续经营事业的情况例外(《男女雇佣平等和支援事业家庭并立的法律》第19条第3项但书)。
违反时的制裁
- 经营者如果违法上述规定,进行解雇或给予不利待遇将被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款(《男女雇佣平等和支援事业家庭并立的法律》第37条第2项第2号之2、第3号、第4号、第6号及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