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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的放弃
继承的放弃的概念
-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以消灭继承的效力为目的进行的意思表示。拟放弃继承时,应向家庭法院申报继承放弃(《民法》第1041条)。
· 继承的放弃是指放弃作为继承人的资格,只认定放弃全部继承财产。因此,不允许部分或者附条件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