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民法
- 《民法》第5编规定有继承基本事项。
- 死亡者的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配偶、四寸以内的旁系血亲中,继承顺位最高且最亲近的人为继承人(《民法》第1000条)。
- 继承人为多人时,视为共同继承人,在分割继承财产前,按继承份额共有(《民法》第1006条)。
家事诉讼法
家事诉讼法
- 关于继承的非诉讼案件适用《家事诉讼法》。
- 继承的限定承认或放弃审判、继承承认或放弃期限的延长许可请求、继承财产保护命令请求、继承财产鉴定人选定请求、共同继承财产管理人选定请求、继承财产分割请求、继承人存否不明确时的管理人选定及继承人搜索公告、继承财产分配请求遵循《家事诉讼法》规定的家事非诉讼程序(《家事诉讼法》第2条第1项第2号)。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裁判上行使共同继承人的继承财产分割请求、继承人的继承恢复请求、遗留份额返还请求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民事诉讼程序。
不动产登记法
不动产登记法
- 继承人通过继承获得不动产时,可以继承为由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程序遵循《不动产登记法》。
继承税及赠与税法,地方税法及地方税基本法
继承税及赠与税法,地方税法及地方税基本法
- 继承人获得继承时,应缴纳继承税。继承人应自继承开始日所属月份的最后一天起6个月内,进行继承税的缴纳申报并缴纳继承税。继承税的缴纳程序遵循《继承税及赠与税法》。
- 继承人通过继承获得不动产、机动车、公寓式酒店会员券等时,应缴纳取得税。取得税的缴纳程序遵循《地方税法》及《地方税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