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流产・死产休假?
流产・死产休假的提供
- 怀孕中的女性因流产或死产申请休假时,雇主应批准流产、死产休假(《劳动基准法》第74条第3项正文)。
- 但是,人工流产手术(《母子保健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的流产不得申请流产、死产休假(《劳动基准法》第74条第3项但书)。
※ 可以提供流产、死产休假的人工流产手术(《母子保健法》第14条第1项):
- 本人或配偶患有软骨发育不全、男性纤维症及其它遗传性疾病可能对胎儿产生危险性影响的情况
- 本人或配偶患有风疹、弓形虫及其它医学上可能对胎儿产生危险性影响的传染性疾病的情况
- 因强奸或准强奸怀孕的情况
- 法律上无法结婚的血亲或近亲之间怀孕的情况
- 因健康医学方面的原因,继续怀孕可能对母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
- 违法此规定的雇主将被处以2年以下徒刑或2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劳动基准法》第110条第1号)。
流产・死产休假制度的使用
流产·死产休假的申请
- 要想申请流产、死产休假,流产或死产的女性劳动者应向雇主提交写明休假申请事由,流产、死产发生日和怀孕时间等内容的流产、死产休假申请书,并附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劳动基准法》第74条第3项正文及《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43条第2项)。
流产·死产休假时间
- 对请求流产、死产休假的女性劳动者,雇主应根据如下标准赋予其流产、死产休假家(《劳动基准法》第74条第3项正文及《劳动基准法施行令》第43条第3项):
怀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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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死产休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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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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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死产之日起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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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周以上、15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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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死产之日起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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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以上、21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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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死产之日起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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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周以上、27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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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死产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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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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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死产之日起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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