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女性劳动者
禁止在对健康有害的环境等工作
禁止在危险环境下劳动
- 雇主不得安排怀孕中或者产后未满1年的女性从事对道德或健康有害或有危险的工作(《劳动标准法》第65条第1项)。
- 对违反这一规定者,处以3年以下徒刑或3千万韩元以下罚金(《劳动标准法》第109条第1项)。
※ 禁止雇用孕妇的职种可在《劳动基准法施行令》附表4中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