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化妆品
化妆品制造商遵守事项
化妆品制造商的遵守事项
- 化妆品制造商在与化妆品制造相关的记录、设施、器具等管理方法和对原材料、成品等试验、检查、验证实施方法及义务等方面,需遵守如下事项(《化妆品法》第5条第1款及《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12条第1款)。
· 依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表1品质管理标准,遵循化妆品责任营销商的指导、监督及要求。
· 记录并保管制造管理标准书、产品标准书、制造管理记录簿及品质管理记录簿(包括电子文件格式)。
· 卫生管理制造车间、设施及器具,防止发生污染。
· 定期检验并管理化妆品制造设施及器具,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 工作车间内严禁放置可能发生危害的物品,确保车间内无有害于健康或环境的有害物质。
· 向化妆品责任营销商提交制造管理标准书、产品标准书、制造管理记录簿、品质管理记录簿中必要的品质管理相关事项。但,属于下列任一情况时可不用提交。
√ 化妆品制造商同为化妆品责任营销商时
√ 化妆品制造商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的方式,在不影响品质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内属于化妆品制造商和化妆品责任营销商之间的营业秘密时
· 在原材料入库至成品出库过程中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查或验证。
· 委托进行制造或品质检验时对受托人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接收制造及品质管理相关记录进行维持、管理。
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
- 除上述遵守事项之外,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可向制造商建议遵守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规定的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12条第2款)。
※ 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相关标准可通过《优秀化妆品制造及品质管理标准》确认。
对遵守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的制造商的支援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可向遵守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的制造商提供如下支援(《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12条第3款)。
· 适用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相关的专业技术及培训
· 适用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相关咨询
· 适用优秀化妆品制造管理标准相关设施、设备等改造、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