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申报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人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的不合格事由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无法申报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化妆品法》第3条之3正文)。
1. 被成年监护人或者被宣告破产还未恢复权利的人;
2. 违反《化妆品法》或者《关于管制保健犯罪的特别措施法》,被宣告禁锢刑以上的刑罚,其执行未结束或者未确定不接受其执行的人;
3. 根据《化妆品法》第24条营业场所被封锁(符合上述1.以及2.中任何一个,营业场所被封锁的情况除外)之日起未经过1年的人。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时需要具备的标准
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的义务雇佣
- 申报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人(以下称为“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者”)需要雇佣从事针对性化妆品的混合·分装业务的人(以下称为“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化妆品法》第3条之2第2项)。
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考试
- 想要成为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的人需要通过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实施的关于化妆品和原料等的资格考试(《化妆品法》第3条之4第1项)。
- 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以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方法通过考试的,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应该取消其资格,被取消资格的人自取消之日起3年内无法报考资格考试(《化妆品法》第3条之4第2项)。
- 上述资格考试的时期、程序、方法、考试科目、颁发资格证、指定考试运营机构等资格考试所需要的事项如下(《化妆品法》第3条之4第4项)。
※ 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每年应该实施1次以上的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称为“资格考试”)(《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4第1项)。
·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想要实施资格考试的时候,应该在考试实施的90天之前,将包括考试日期、考试场所、考试科目、报考方法等的资格考试实施计划公告于食品医药品安全处的网页上(《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4第2项)。
· 资格考试以笔试实施,考试科目如下(《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4第3项)。
1. 第一科目:关于化妆品的相关法令以及制度等事项;
2. 第二科目:关于化妆品的制造以及品质管理和原料的使用标准等事项;
3. 第三科目:关于化妆品的流通以及安全管理等事项;
4. 第四科目:关于针对性化妆品的特性·内容以及管理等事项。
· 资格考试得到所有科目总分的60%以上的分数,以及每个科目得到满分的40%以上的分数的人才能合格(《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4第4项)。
· 对于资格考试存在作弊行为的人,停止其考试或者其合格无效(《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4第5项)。
· 通过资格考试想要领取资格证的人应该将根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之格式5的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证发放申请书(包括电子文档形式的申请书)提交给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5第1项)。
· 根据第1项的发放申请具备各要件时,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应该颁发根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之格式6的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证(《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5第2项)。
· 资格证遗失或者无法使用的时候,应该将根据附件第6号之格式5的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证补发申请书(包括电子文档形式的申请书),附加根据下列各项区分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提交给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5第3项)。
1. 资格证遗失的时候:遗失事由书;
2. 资格证无法使用的时候:资格证原件。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程序
申报时需要提交的文件
- 想要从事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人应该将根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之格式2的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书(包括电子文档形式的申报书),附加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资格证副本申报给管辖针对性化妆品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化妆品法》第3条之2第1项前段以及《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2第1项)。
- 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在上述申报具备各要件时,在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账簿记载下列各事项,颁发根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之格式3的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确认证(《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2第3项)。
1. 申报号码以及申报日期;
2. 申报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人(以下称为“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者”)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则需要法人代表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
3.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者的商号以及所在地;
4. 针对性化妆品营业场所的商号以及所在地;
5. 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资格证号码。
※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变更申报
· 在申报事项中,变更下列事项时也需要按照下列程序申报给管辖针对性化妆品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化妆品法》第3条之2第1项后段以及《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3第1项)。
1. 变更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者;
2. 变更针对性化妆品营业场所的商号或者所在地;
3. 变更针对性化妆品调剂管理师。
· 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者进行上述变更申报时,应该将根据《化妆品法施行规则》附件第6号之格式4的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变更申报书(包括电子文档形式的申报书),附加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确认证和可以证明该变更的文件(包括电子文档),提交给管辖针对性化妆品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此时,变更所在地的,应该提交给管辖新所在地的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3第2项)。
· 地方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厅长在上述变更申报具备各要件时,应该在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账簿和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申报确认证的背面记载各变更事由。此时,针对性化妆品销售业的申报确认证要重新交给申报人(《化妆品法施行规则》第8条之3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