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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菜店创业与运营
个体工商业者支援
面向小菜店事业者的个体工商业者支援政策
- “个体工商业者”是指小企业中,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人士(《个体工商业者基本法》第2条及《个体工商业者基本法施行令》第3条第1项)。
· 长期劳动者人数不足10人
· 劳动者人数符合下列各业种标准
√ 矿业、制造业、建设业及运输业:不足10人
√ 其他业种:不足5人
※ 长期劳动者指《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1项第1号规定的劳动者中除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以外的人。(《个体工商业者基本法施行令》第3条第3项)
· 高级员工及《所得税法施行令》第20条第1项规定之日工
· 规定3个月以内期限劳动的人
· 依据《基础研究振兴和技术开发支援相关法律》第14条之2第1项获得认证的企业附属研究所及专门研发部门的研究专责要员
· 《劳动基准法》第2条第1项第9号规定之短期劳动者中,1个月内的所定劳动时间不满60小时者
通过个体工商业者支援中心提供创业教育及咨询服务等支援
- 个体工商业者市场振兴公团的成立目的在于谋求个体工商业者的稳定经营和有效执行事业发展。个体工商业者市场振兴公团下设并运营“个体工商业者支援中心”,为个体工商业者提供均等的服务。(《保护和支援个体工商业者相关法律》第17条第1项及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