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确认建筑台账上的土地编号与实际土地编号是否一致。
建筑台账的概念
- “建筑台账”是指包含建筑的所有权归属与使用状态,建筑与土地的现况以及建筑结构耐力相关信息的政府管理账簿。(《建筑法》第38条第1项)
- 建筑台账包含建筑和土地现况信息,分为普通建筑台账和集合建筑台账。对于商街建筑来说,未区分所有人的属于普通建筑台账,区分所有人的属于集合建筑台账。(《建筑台账记录与管理等相关规则》第4条)
阅览或签发建筑台账
- 欲申请签发或阅览建筑台账誊本或抄本者须缴纳手续费并选择建筑台账表题部或从整个表题部或建筑现况图等中选择必要部分后,向特别自治市市长、特别自治道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或邑面洞长提出申请,或者访问政府24
(www.gov.kr)提交阅览或签发申请(《建筑台账记录与管理等相关规则》第11条第1项、第8项及第9项)。
需确认的建筑台账项目
- 租赁商街建筑之前,需确认建筑台账上的商街建筑土地编号与实际的商街建筑土地编号是否一致。
- 需确认商街建筑所在的规划地域、规划地区或规划区域,从而判断该商街建筑是否适合目标业种业务的展开。
- 需确认建筑台账上的所有人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建筑所有人是否一致。
土地台账与租赁标的物所在地的土地编号须一致。
土地台账的概念
- “土地台账”是指记录土地所在地、土地编号、土地分类、面积以及土地所有人信息的政府管理账簿。(《构建和管理空间信息等相关法律》第71条、《构建和管理空间信息等相关法律施行规则》第68条第2项及附录第63号表格)
阅览或签发土地台账
- 欲阅览或申请签发土地台账,可直接访问地籍管辖厅或邑面洞事务所,或者登录
政府24(
www.gov.kr)申请阅览(《构建和管理空间信息等相关法律》第75条及《构建和管理空间信息等相关法律施行规则》第74条)。
需确认的土地台账项目
- 租赁商街建筑之前,须通过土地台账确认土地台账上的土地所在地和土地编号与租赁标的物的所在地和土地编号是否一致。
需确认是否允许入驻、是否为再开发地区以及有何业种限制。
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的概念
- 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是包含地域和地区等的指定内容和行为限制内容,可用于确认土地利用及城市规划设施方面有无相关决定等信息的材料。(《土地利用规制基本法》第5条、《土地利用规制基本法施行规则》第2条及附录第2号表格)
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的签发
- 欲申请签发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须向特别自治道道知事、市长、郡守或区厅长提交土地利用计划确认申请表或者登录政府24(
www.gov.kr)获取签发(《土地利用规制基本法》第10条及《土地利用规制基本法施行规则》第9条)。
需确认的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项目
- 需确认土地利用计划确认书是否包含相应建筑是否被划入规划地域、规划地区或规划区域,是否允许开展目标事业,是否存在业种限制等信息。
需避开权利关系复杂的建筑。
确认登记簿和登记事项证明书
- “登记簿”是指将电算信息处理组织输入和处理的登记信息资料依据大法院规则的规定进行编辑后,交由相应登记所保管的土地及建筑登记用公簿,分为土地登记簿和建筑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法》第2条第1号及第14条第1项)
- “登记事项证明书”是指证明登记簿上所记录信息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法》第19条第1项)
需确认的登记簿项目
- 登记簿甲区需要确认的事项如下。(参考《不动产登记法》第15条第2项及《不动产登记规则》第13条第2项)
ㆍ 需确认不动产所有人的姓名、地址和居民登录号码等个人信息。
· 需确认是否存在扣押、假扣押、假处分、假登记等情况并避开存在此类情况的商街建筑。
- 登记簿乙区需要确认的事项如下。(参考《不动产登记法》第15条第2项及《不动产登记规则》第13条第2项)
· 确认是否为登记抵押权或传贳权的建筑并避开设立多个抵押权或传贳权的商街建筑。
· 确认是否为设立土地使用权或地役权的商街建筑。
※ 对于存在漏洞的建筑台账、土地台账或不动产登记簿未加以认真确认就草率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旦发生问题,可能无法收回租赁保证金,因此有必要仔细确认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 通过“不动产综合学习”可查看有关于建筑台账、土地台账和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相关综合信息。(《构建和管理空间信息等相关法律》第2条第19号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