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
什么是餐饮业?
- “餐饮业”是指作为食品接待行业,置备符合《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附表14规定设施标准的设施并从事烹饪和销售食物等的营业。(《食品卫生法》第36条第1项、《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第21条第8号及《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第36条)
餐饮业类型
餐饮业类型及相应范围
- 餐饮业类型及相应范围如下。(《食品卫生法》第36条第1项及《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第21条第8号)
· 便利型餐饮业:主要烹饪和销售茶类、冰淇淋等或以快餐店、小吃店的形式营业等烹饪和销售食物,且不允许发生饮酒行为的餐饮业
√ 但,不包括在便利店、超市、服务区及其他销售食物的场所(包括漫画店以及提供网络计算机游戏设施的营业场所等附带销售食物的场所)给杯面、一次性茶类产品或其他食物加水的情况。
· 普通型餐饮业:烹饪和销售食物且允许在用餐的同时附带发生饮酒行为的餐饮业
· KTV酒吧型餐饮业:主要调制和销售酒类并允许客人唱歌行为的餐饮业
· 娱乐型餐饮业:主要调制和销售酒类,可雇用娱乐业从业人员或置备娱乐设施并允许客人唱歌跳舞行为的餐饮业
· 委托型餐饮业:与设置和运营集体供餐所者签订合同,约定在该供餐场所烹饪并提供食物的餐饮业
· 糕饼类餐饮业:主要制作和销售面包、糕饼等食物,且不允许发生饮酒行为的餐饮业
※ 销售啤酒的咖啡店应该申报哪类业种?
Q. 已申报便利型餐饮业的咖啡店经营过程中,欲附带销售啤酒,但主打餐品仍是咖啡。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以当前申报的便利型餐饮业形态营业吗?
A. 便利型餐饮业不允许发生销售酒类等饮酒相关行为。因此,欲销售酒类的咖啡店须申报为普通型餐饮业并置备符合普通型餐饮店设施标准的设施。(《食品卫生法》第36条及《食品卫生法施行规则》第36条)
各业种的营业申报与许可
- 为经营便利型、普通型、委托型或糕饼类餐饮业,须向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或特别自治市市长、特别自治道道知事、市长、郡守或区厅长申报营业。(《食品卫生法》第37条第4项及《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第25条第1项第8号)
· 为经营KTV酒吧型或娱乐型餐饮业,须取得特别自治市市长、特别自治道道知事、市长、郡守或区厅长签发的营业许可。(《食品卫生法》第37条第1项及《食品卫生法施行令》第23条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