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的概念
“强制拍卖”是指作为针对房地产的强制执行手段之一,由法院扣押、出售债务人的房地产,将所得款用于充当债权人金钱债权的流程(《民事执行法》第78条)。
※ 强制执行是指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靠国家权利强制实施标注在执行依据上的司法履行请求权的法律流程。
强制拍卖的申请
房地产的强制拍卖按照 ① 申请强制拍卖 ② 判决开始强制拍卖 ③ 要求分红的最后期限判决与公告 ④ 出售准备 ⑤ 出售日和出售决定日的指定、公告、通知 ⑥实施出售 ⑦ 出售判决程序 ⑧ 缴纳出售款 ⑨ 分红程序 ⑩ 所有权转移登记和移交的顺序进行。
- 申请强制拍卖
·承租人将填有以下事项的强制拍卖申请书提交至房地产所在地区的地方法院即可(《民事执行法》第79条第1项与第80条)。
1. 债权人、债务人和法院的标识
2. 房地产标识
3. 可成为拍卖理由的一定债权和可执行的一定执行依据
· 在强制拍卖申请书中必须附带具有执行力的执行依据原件,以及债务人持有的已登记的房地产登记事项证明书(《民事执行法》第81条第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