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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赁
他人住宅的使用形态
租赁
- “租赁”是指一方当事人约定将目的物提供给对方使用、获得收益,而对方对此支付租金的约定,根据《民法》规定,包含无需设置登记传贳权的一般形式的传贳合同与月租合同(参考《民法》第618条)。
- 居住用建筑的整体或者部分的租赁被称为住宅租赁,按照韩国法律《住宅租赁保护法》规定对于承租人提供特别保障(《住宅租赁保护法》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