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结婚移民者
适用《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的多元文化家庭
- 多元文化家庭是指符合以下任何一项的家庭(《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第2条第1号):
1. 《在韩外国人待遇基本法》第2条第3号规定的结婚移民者和《国籍法》第2条起至第4条规定自出生时起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组成的家庭;
2. 《国籍法》第3条与第4条规定的大韩民国国籍取得者和《国籍法》第2条起至第4条规定自出生时起取得大韩民国国籍者组成的家庭。
- 另外,对于正在抚养外国人和大韩民国国民在事实婚姻状态下出生子女的多元文化家庭成员,也适用多元文化家庭支援规定(《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第14条)。
- 即使多元文化家庭由于离婚等事由解体,对于曾经是该家庭成员的子女也适用《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多元文化家庭支援法》第14条的2)。
※ 有关支援多元文化家庭的详情,可在网站(https://m.easylaw.go.kr/MOM)的《多元文化家庭》中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