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补贴的意义
待业补贴的意义
- “待业补贴”是指在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的劳动者因疗养而无法就业期间,向其支付的保险金(《劳动伤害险法》第52条)。
待业补贴的支付条件
待业补贴的支付条件
- 待业补贴在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的劳动者因疗养而无法就业期间进行支付(《劳动伤害险法》第52条正文)。
- 但,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的劳动者,如果因疗养无法就业的时间未满3日,则不支付待业补贴(《劳动伤害险法》第52条附记)。
待业补贴的申请
待业补贴的申请
- 欲领取停业工资的工伤劳动者(以下简称为“工伤劳动者”)须向劳动福利公团提交停业工资申请书[《劳动伤害险法》第52条,《劳动伤害险法施行令》第21条第1项第1号、《赔偿业务处理规定》第13条第1项与附件第7号表]。
※ 除了亲自前往劳动福祉公团申请待业补贴外,还可通过劳动福祉公团的『雇用、伤害险综合服务系统』在网上申请。
待业补贴的作废时效
- 自待业之日次日起3年间未行使待业补贴申请权时,则过时作废(《劳动伤害险法》第112条第1项第1号)。
- 领取人申请待业补贴时,待业补贴申请权的作废时效将被中断。在上述由于需要判断是否为工伤的最初申请人申请待业补贴而中断待业补贴申请权作废时效时,因该申请产生的时效中断效力对其他保险金也产生影响(《劳动伤害险法》第113条)。
待业补贴的支付
待业补贴的支付期限
- 自判决支付待业补贴之日起,必须于14日以内支付待业补贴(《劳动伤害险法》第82条第1项)。
待业补贴支付额
- 待业补贴每日支付相当于平均工资100分之70的金额(《劳动伤害险法》第52条正文)。
- 对于作为待业补贴支付的钱财,国家或者地方自治团体不得征收公共费用(《劳动伤害险法》第91条)。
未支付待业补贴的申请与支付
- 待业补贴领取人死亡时,领取人的遗属如果想要代替已死亡的领取人领取未支付待业补贴时,则必须向劳动福祉公团提交未支付保险金申请书[《劳动伤害险法》第81条,《赔偿业务处理规定》第49条与附件第29号表]。
- 自判决支付为支付的待业补贴之日起,必须于14日以内支付待业补贴(《劳动伤害险法》第82条第1项)。
禁止待业补贴领取权的转让扣押等
- 领取待业补贴的权利在劳动者退休后也不会作废(《劳动伤害险法》第88条第1项)。
- 不得转让或者扣押,以及作为担保出让领取待业补贴的权利(《劳动伤害险法》第88条第2项)。
征收非法所得
- 通过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待业补贴者,将征收相当于上述金额2倍的金额(《劳动伤害险法》第84条第1项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