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域求职活动费
什么是广域求职活动费
- “广域求职活动费”是指合格领取者按雇用中心介绍,跨越大范围地区进行求职活动时领取的失业补贴(《雇用保险法》第66条第1项)。
广域求职活动费的领取
广域求职活动费领取标准
- 具备以下所有标准的合格领取者可领取广域求职活动费(《雇用保险法》第66条第1项,《雇用保险法施行令》第89条与《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1条第1项)。
· 进行求职活动所需的费用,前往应聘的用人单位业主未支付,或者即使支付也未达到求职活动费金额时
· 为进行求职活动,合格领取者居住地距离将要前往的用人单位超过50公里以上时
√ 这种情况的距离,一般按照居住地与用人单位间的通常距离计算,水路距离则按实际距离的2倍计算。
广域求职活动费的核定
- 广域求职活动费的金额为通常状况下进行广域求职活动所需的费用,该金额的核定方法如下所示(《雇用保险法》第66条第2项与《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1条第2项、第3项、第4项)。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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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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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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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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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为铁路、汽车或者船舶费 2. 按照从领取资格者居住地至用人单位的正常路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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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实际费用 (计算标准按各交通工具中等待遇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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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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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有必要住宿时按留宿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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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务员差旅费规定》第16条第1项附表2的韩国国内差旅费支付表第2号规定的实际费用(有折扣时适用折扣费用)进行支付,上限额为100,000韩元(《广域求职活动费中住宿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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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格领取者求职活动所需费用由前往应聘的用人单位业主支付时,则在上述核定的广域求职活动费中扣除该金额后进行支付(《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1条第5项)。
广域求职活动费的申请
- 合格领取者如果想要领取广域求职活动费,则必须将广域求职活动费申请书和领取资格证提交至申请地所管辖的雇用中心(《雇用保险法施行令》第89条第2项,《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2条第1项与附件第98号表)。
- 广域求职活动费申请书必须自广域求职活动结束之日起14日以内提交(《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2条第2项正文)。
· 但,出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得已的事由时,则必须自该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以内提交(《雇用保险法施行令》第89条第2项与《雇用保险法施行规则》第112条第2项但书)。
广域求职活动费的领取方法
- 广域求职活动费将被汇入领取人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雇用保险法施行令》第89条第2项与第7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