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外国留学生
大韩民国的居住形态
宿舍
- 大部分学校和部分初、高中设置了自己的宿舍。宿舍一般位于学校内部或离学校较近的地方,因此上学较为方便,而且费用低廉。并且具备了图书馆、电脑室、体育室及食堂等附属设施,给学生提供各种便利。但是因为宿舍是多人共同生活的空间,所以为保护私生活,定立了较为严格的生活规则。
- 宿舍内的房间分为单人间及双人间、四人间等。宿舍的入住条件与住宿费用因校而异。对此应咨询就读的学校的宿舍。
寄宿
- 寄宿是一般家庭提供食宿,寄宿人每月支付一定费用的住宿形式。寄宿是体验韩国家庭文化的一种机会,但是因为多人共同生活,所以不容易保护私生活。
- 学校附近有很多提供寄宿的家庭,可以直接访问确认住宿环境、住宿费用等后再决定。
租赁房屋:传贳、月租
- 除宿舍和寄宿外,还有传贳和月租的居住形态。大韩民国的月租是提前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后,每月支付一定的金额(租金),合同期间届满后,返还保证金的方式。
- 传贳是提前支付一定的费用(传贳金)后不支付租金,合同期间届满后,返还传贳金的方式。相对于月租的保证金,传贳金非常昂贵,因此很多外国留学生都选择月租。
- 可以自己寻找传贳、月租房屋,也可以通过不动产中介寻找适合的房屋。
购买房屋
- 长时间滞留于大韩民国时,也可以考虑购买房屋。
- - 购买房屋时,买卖当事人应从签订包含实际买卖价格等下列各事项的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该不动产等(如果是关于权利的买卖合同,则指该权利的对象不动产)所在地管辖市长(指未设置区的市的市长以及特别自治市市长和特别自治道行政市的市长)·郡守或者区厅长共同申报。但是,买卖当事人中一方为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关于不动产交易申告的法律施行令》附表1规定的情况(以下称为“国家等”),国家等应进行申报(《关于不动产交易申告的法律》第3条第1项以及《关于不动产交易申告的法律施行令》第3条第1项)。
1. 买方及卖方的个人信息
2. 合同签订日期、中期付款日期及余款支付日期
3. 买卖对象房地产(如果是关于可取得房地产的权利的合同,是其权利对象房地产)的所在地、地区编号、土地种类及面积
4. 买卖对象房地产种类(如果是关于可取得房地产的权利的合同,是其权利的种类。)
5. 实际买卖价格
6. 获取买卖对象住宅所需的资金筹措计划
7. 对于买卖对象住宅,买方本人是否入住和预计入住时期
8. 合同存在条件或期限时,相应条件或期限
9. 房地产经纪人的个人信息,注册为中介办公室的商号、电话号码与所在地(仅限房地产经纪人拟定、交付买卖合同书的情况)
- 但,买卖当事人中的一方为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及总统令指定者时,则由国家等进行申报(《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第3条第1项第1号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