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程序
信息收集及入学申请
- 决定了留学目的、专业课程等后,申请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关于申请的学校的信息,可以在各学校的主页上查询。有关留学程序及留学生活的信息,可以在韩国留学咨询系统(
www.studykorea.go.kr)查询。
- 申请留学的学生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校后,在该学校的招生期间内提交入学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入学审查
- 接收入学申请书的学校,根据有关教育法令及学校规定决定是否录取学生。
发放签证、入境、外国人登录
- 获得入学许可的学生,取得签证(VISA)后进入大韩民国,并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
- 如果进入大韩民国后滞留的期间超过90日,应从入境之日起90日内在管辖滞留地的出入境管理所该其派出机关进行外国人登录。
各教育机关的入学审查
小学
- 外国儿童或学生的监护人,可以向其居住地学区内的小学负责人申请入学或转学。(《中小学教育法实施令》第19条第1项第4号)
- 收到上述申请的小学负责人根据《电子政府法》第36条第1项通过共同利用行政信息的方法,确认《出入境管理法》第88条的出入境事实证明或外国人登录事实证明。但是外国儿童或学生的监护人不同意确认时,应附加下列任一资料。(《小学、初中教育法实施令》第19条第2项)
﹒ 可以证明出入境事实或外国人登录事实的资料
﹒ 房屋租赁合同书、证明居住事实的邻友保证书等资料
初中、高中
- 外国留学生的特别入学,以进入低于在外国就读学校相同课程、学年、学期的课程为原则,但是因外国与国内的学制有别,所以可以在1学期(6个月)范围内,提高或降低学年入学、转学及插班。[《初、高中学校特别入学业务处理指南》(教育部告示第2022-37号,2022.12.26发布、实施)Ⅳ.2]
- 入学、转学及插班初、高中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初、高中学校特别入学业务处理指南》Ⅳ. 8.及附件]
1. 初中(高中)入学申请书
2. 外国学校全学年成绩证明书
3. 护照复印件或出入境事实证明书(学生)
4. 在韩国的外国人登录证明(父母都是外国人时父母也提交)
大学、大学院
- 进入大学要求高中毕业或依据法令得以认定具备与此同等的学历。(《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1项)
- 进入学士、硕士连读课程,要求高中毕业或依据法令得以认定具备与此同等的学历,或就读于该大学,满足校规规定的标准。(《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2项)
- 进入大学院的硕士学位课程及硕博连读课程,要求已取得学士学位或依据法令得以认定具备与此同等的学历。(《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3项)
- 进入大学院的博士学位课程,要求已取得硕士学位或依据法令得以认定具备与此同等的学历。(《高等教育法》第33条第4项)
- 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名额,不受各大学、大学院招生名额的入学名额限制,另外单独计算。(《高等教育法》第32条、《高等教育法实施令》第29条第2项第6号、第7号及第30条第7项第1号)因为大学、大学院的招生名额、选拔方法、申请资料等有一些区别,所以应查看要申请的学校的招生简章。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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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大学把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 Test of Proficiency in Korea)或英语能力考试(TOEFL, TOEIC, TEPS 등)取得一定分数作为入学条件之一。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是大韩民国政府(教育科学技术部)指导、监督的测验、评价不以韩国语为母语的外国人及海外侨胞的韩国语使用能力的一种考试。 ※ 有关韩国语能力考试的实施日、评价等级及合格标准、历年考题、实施考试国家等信息,可以在韩国语能力考试主页(www.topik.go.kr)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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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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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国留学生为对象的奖学金制度 - 大韩民国政府邀请的外国奖学金获得者 ·大韩民国政府与一些外国政府签订文化协定等,相互邀请对方国家的奖学金获得者。政府邀请的外国奖学金获得者,以大学生和研究生为对象,支付邀请期间(大学4年、硕士学位课程2年、博士学位课程3年)内的学费及韩国语研修费用、往返机票、生活费、医疗保险等费用。 ·每个邀请国家的选拔人员、选拔办法等都有区别,详情在国立国际教育院主页 (www.niied.go.kr)上确认。 - 各学校的奖学金 ·大部分学校都设置了针对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外国留学生请咨询本人就读学校的专门负责外国留学生的部门或奖学金部门。 - 本国的奖学金 ·本国的奖学金有外国留学生所属国运营的政府公费留学或自己就读的本国大学提供的交换学生奖学金或各种奖学金财团运营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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